【2016.07.20/南投報導】案主在外地上班,每天都通勤來回,而案妻為新住民需在家照顧兩個女兒和案父及案母,家境並不好但申請低收入戶未通過,其理由為案妻具工作能力卻未出門上班。除此之外,每月還需負擔房屋租金,在加上經濟收入全靠案主一個人,案父母又未符合領取老人年金的資格,所以沒有任何的補助,一家人過得非常辛苦,我們的服務員也告知只能在物資上面提供協助,案主如果有其他的狀況,我們也會幫忙詢問其他的單位,協助他們改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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